我省拟建肉产品召回制
晨报讯(记者邢世伟)如果屠宰厂向肉产品中注水,很可能将面临5倍货款的罚款。
昨日,记者从辽宁省政府获悉,《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向广大民众征求意见,《条例》中称,辽宁省还计划建立肉产品召回制度。
向肉产品注水
拟最高罚5倍货款
您在购买猪肉、鸡肉、羊肉等肉产品时,遇到过“注水肉”吗?
记者查阅相关资料获悉,以沈阳市为例,从2006年开始,沈阳市相关部门连续三年对肉产品市场进行明查暗访,每年都会查出一批不法分子生产、销售“注水肉”。
对此,《条例》以政府规章的方式明确,冒险生产“注水肉”的屠宰厂、小型屠宰点将面临巨额赔偿。
畜禽屠宰单位或者个人对畜禽、畜禽产品注水以及注入其他物质的,不但将面临没收相关畜禽、畜禽产品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的后果,主管部门还将对其处以货款3到5倍的罚款。
辽宁省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,这么高的罚款不但会有力地约束屠宰点,还将采取停业整顿,甚至取消畜禽定点屠宰厂资格的严厉措施,体现出了整治肉产品安全的力度。
确保吃上放心肉
拟建肉产品召回制度
如市场上发现病死猪肉或市民购买了病死猪肉,将如何处理?
《条例》第二十六条明确,畜禽定点屠宰厂、小型畜禽定点屠宰点应当建立产品召回制度,发现其产品不安全时,应当立即停止生产,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,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,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,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,并向当地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。
“目前我省在很多门类的食品上都建立了召回制度,在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肉产品上,《条例》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了这个要求,这对百姓吃上‘放心肉’提供了保障。”
建屠宰厂
应在水源地1000米外
一般在屠宰厂屠宰后的畜禽身体中的残留物,如果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,很容易污染附近的水源,一旦畜禽有病毒,后果不堪设想。
为了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,《条例》专门规定,畜禽屠宰厂的地址应与生活饮用水的地表水源保护区相距1000米以上,以免污染。
此外,《条例》还明确,屠宰厂也应距离居民生活区、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、商场等公共场所和牲畜饲养场1000米以上,确保不会影响所在地居民的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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